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决定从今年10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现面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一、 受理范围
(一)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下属礼品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礼品卡等财物;
(二)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礼金;
(四)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五)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2388(全国统一举报电话)
(二)来信、来访举报:
1. 防城港市纪委监委: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市委楼116室防城港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38001)。
2.上思县纪委监委:防城港市上思县民政路4号(武装部院内)上思县纪委监委一楼信访室(邮编:535599)。
3.东兴市纪委监委:防城港市东兴市金冠路16号东兴市纪委监委办公楼一楼信访室(邮编:538100)。
4.港口区纪委监委:防城港市港口区龙山南路88号港口区纪委监委办公楼一楼信访室(邮编:538001)。
5.防城区纪委监委: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邕路62号防城区纪委监委一楼信访室(邮编:538021)。
(三)扫二维码举报:
扫下方二维码,按照信息提示操作。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防城港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